一、安徽区划调整202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下辖16个设区市,9个县级市、50个县、45个市辖区,276个街道、1236个乡镇[其中997个镇,239个乡(含7个回族乡,1个回族满族乡,1个畲族乡)]。
地级市: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
二、安徽油价调整时间?
调整如下
2022年11月21日
另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本次油价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国内汽、柴油零售限价每吨分别下调175元、165元。
三、安徽电价调整2022?
1、第一档:用电量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这个电量标准是维持不变的,对于城乡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量电费设置为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是很实惠的。
2、第二档:用电量处于241一400千瓦时之间的,第二档电费收费标准为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电费为:用电量超过了400千瓦时。
3、第三档:用电量的电费收费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不同地方的电价一般都是0.62元左右
四、安徽工伤津贴调整2018?
安徽省最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8年11月开始,安徽省上调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上调对象为2018年10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上调后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为:
1、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五级伤残160元,六级伤残14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
安徽省工伤认定流程
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最长时间不超过48小时。
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报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
跨统筹地区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也可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认定结论由委托方出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
2、交通事故处理部门针对交通事故所作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旧伤复发的证明材料;
5.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材料。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举证材料。举证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时限内。
安徽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条例》规定发给伤残津贴。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
(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
(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
(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伤残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予支付。
职工以下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三)生活护理费;
(四)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丧葬补助金;
(八)供养亲属抚恤金;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职工以下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五)停工留薪期满后的住院治疗护理费差额部分;
(六)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后又重新出现或经人民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其亲属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还。
职工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输出劳务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约定工伤保险补偿办法。
已办理国内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其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且获得境外赔偿的,不再支付其国内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境外赔偿低于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的,补足差额部分。
工伤职工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从复查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按新的鉴定结论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伤残等级高于前一次的,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
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计算并支付,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作出后,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计算。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调整的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五、安徽油价调整最新信息?
2022年09月25日,安徽92号汽油最新价格为:8.14元每升,调整时间为2022-09-22,相对上次调整时间2022-09-07的油价跌了0.23元,跌幅达2.75%
六、安徽退休时间调整方案?
安徽省2021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终于也公布了。今年养老金公布的时间和调整的时间,比往年要早得多。
养老金调整提速的主要原因是从去年开始全国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因此国家要求各地实施养老金备案的时间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养老金调整和发放到位的时间,也比去年提前了一个月。
今年国家要求在7月1日之前将退休人员调整的养老金补发到位,安徽省的工作则更到位一些。明确在6月15日以后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和电话查询等方式,查到今年养老金调整的明细。网络查询的平台主要指的是安徽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专门的APP以及政务服务网等等。
七、安徽电费调整最新通知?
自12月1日起: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年2160度及以内,每度电价0.5653元;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年2161-4200度,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5分钱;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年4200度以上部分,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
八、安徽油价最新调整消息?
2022年11月19日,安徽汽油、柴油每升最新价格为:90号汽油为7.88元,92号汽油为8.41元,93号汽油为8.41元,95号汽油为8.99元,97号汽油为8.99元,0号柴油为8.18元
九、安徽油价调整最新通知?
2022年11月19日,安徽汽油、柴油每升最新价格为:90号汽油为7.88元,92号汽油为8.41元,93号汽油为8.41元,95号汽油为8.99元,97号汽油为8.99元,0号柴油为8.18元
十、安徽社保基数调整2021?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我省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上限为17925.42元。
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要求,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应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公布实施。近期,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已获批。
依据规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我省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以此核定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
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未作调整。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2021年,按照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相关要求,我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限高保底,由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记者:田婷